中山2010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会[2010]5号文通知,我省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笔试与无纸化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深圳除外),下半年的笔试考试于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粤财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二、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笔试考试费每科65元;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将以物价部门印发的规定为准,在未作公布前,暂按照笔试考试的标准执行。
三、笔试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业务核算题。
四、笔试考试时间
2010年11月21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上午9:00-11:30;
《会计基础》:下午2:00-4:30.
五、笔试报考事项
1、市会计学会自考报名时间为: 2010年8月2日——9月15日。
2、其他报名点接受报名的具体时间请咨询各报名点(各镇区的财政所)。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一份,两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报名不受学历、籍贯限制)。
4、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生,统一到市会计学会报名(地址:中山市石岐悦来南华光路57号;咨询电话:0760-88818972,88818731),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各一份,两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六、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11月1日——5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七、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
由省财政厅(会计处)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会计服务”及信息查询电话16842168,公布全省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本市考生也可凭身份证号码或准考证号码到中山市会计学会网站(www.zsck.org.cn)查询成绩。
八、笔试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笔试考试本市合格证书开始发放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
考试合格的考生,自上述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起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事项请浏览市会计学会网站的办事指南),否则过期作废。
九、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有关安排还在准备中,请密切留意市会计学会网站公布的有关文件信息。
中山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