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 正文

徐州09年会计从业证书申请、注册、变更、调转、遗失办理的说明

2010-02-28 22:03来源:徐州市财政信息中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一、申请对象

  通过2009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徐州考区考生。

  二、提交材料

  1、下载填写《徐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自行打印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成绩合格单;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本或暂住证。

  三、受理部门

  原考试报名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一、 上岗注册登记

  (一) 办理对象

展开剩余部分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二) 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三) 持证人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与上述受理部门不是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时,持证人员还需同时办理调转手续。上述受理部门即变为会计从业资格调出受理部门,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为调入及注册受理部门。

  二、 离岗备案登记

  (一) 办理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办理离岗备案登记。

  (二) 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 离岗备案登记不用同时办理调转手续。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一、 办理对象

  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二、 受理部门

  调出手续受理部门:持证人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 提交材料

  (一)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材料有:

  1、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二)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的:

  1、办理调出材料:

  (1)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办理调入材料:

  (1)凭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的调转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变更

  一、 办理对象

  (一)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基础信息变更、注册和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二、提交材料

  (一)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需变更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一、 受理部门

  持证人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二、 办理程序

  (一)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市属单位的可在《徐州日报》刊登)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遗失情况报告及补办申请;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查实补发。

  注:相关表格请到徐州财政信息网“下载中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表格下载)下载。

  →表格下载请进入>>

徐州市财政信息中心
2010年2月24日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