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6月1日-7月12日报名
2009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泰州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苏财会[2009]9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09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四、报名办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6月1日-7月12日,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tzcz.com:8181/bm.htm),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必须于2009年7月13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资料: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持有非泰州市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学生证或暂住证)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泰州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