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关于报送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的通知,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即将进行。为做好我市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请按苏州市财政局(苏财会字[2013]1号)《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2月27日上午9时在财政局二楼党团活动室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布置会。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地点:本市金沙江路8号。联系人:汤阳,电话:0512-52898559。
四、市人社局职称科和财政局会计科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并上报苏州市。
五、《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常熟市财政局——会计之窗-职称管理栏目()查阅或下载取得。
附件 :
1、苏州市财政局(苏财会字[2013]1号《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的通知》
常熟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