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登记并换发吉林省高级(含正高)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的通知
吉财会函[2012]870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林省有关中直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档案信息,我厅下发了《关于登记和换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吉财会函【2012】83号),经对各地上报的高级会计师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审核,现已确认第二批共153人信息有效,其中:高级会计师资格138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15人,给予登记并换发省财政厅印制的新版证书。
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换发人员请于元旦后凭本人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省财政厅2号办公楼301房间取回新换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88550604。各市(州)县(市)换发人员在同一期间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附件:第二批登记并换发吉林省高级(含正高)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点击查看人员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