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有关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的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原则,各市申报人员的证书及材料,请直接到当地财政局领取。
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
(一)领取地点及时间
请参评通过人员于2012年10月8—31日(不含周六、周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省财政厅会计处(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2室)领取资格证书。
请所有申报人员于10月22日—31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到南京市西康路47号402室领取申报材料。
(二)领取材料所需证明
本人领取证书及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身份证件均为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领取资格证书前请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25—83633206)。
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