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1年度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并经评审同意成为正高级会计师的4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至6月6日。
若对该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83938960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委1212房
2011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点击网址查看:)
通过评审的4位申报人必须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按《关于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公示的函》(附件1)的要求,将《201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公示》(附件2)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6日期间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12年6月7日送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