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我省合格标准为55分。
二、考生目前可以查询分数。通过国家合格线和省级合格线的考生,请于11月21日后到所属地财政局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成绩查询方式:
1)拔打16885977声讯电话进行查询;
2)网络查询(网络查询入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