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及《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2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湖州市级的申报人员请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市财政局及市人力社保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省高评委进行评审。
2、三县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财政局会计处,县财政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29号)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内容排序请参照文件要求准备,上报材料时请将相关原件一并带上,财政部门核实后退还。
三、相关表格下载网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从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下载,其他表格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zjczt.gov.cn)下载。
上报材料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2150070
湖州市财政局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