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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高会调查通知

普通 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2011-09-1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内财会便函[2011]27号

各盟财政局,二连浩特、满洲里市财政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为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全国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财政部决定开展一次全国高级会计师人员(含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数量、结构及评审情况的调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具体包括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表、高级会计师个人信息表、正高级会计师个人信息表等(详见附件1至附件3)。(注:各项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应本着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精神,填写好所附调查表格(自治区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的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并于2011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统计数据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财政部。

  为便于进行统计、汇总,请同时提交上述统计数据的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可在内蒙古会计网站“公告通知”栏目的本文内下载。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0471-4192062(传真)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010098

  电子信箱:nmgacc.kjc@mail.nmgacc.cn.

  附件:

  1.全国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表

  2.高级会计师个人信息表

  3.正高级会计师个人信息表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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