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河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试点工作通知

普通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1-09-02

关于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高层次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2011年继续在我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我省已实行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现代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办法,且近3年来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均超10亿元的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近3年我省排名前10名的会计中介机构的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二、评价办法正高级会计师实行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实行论文外审,申报人员可以指定本人具有代表性的论文2篇,并由评委会进行论文外审,论文外审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评审组织正高级会计师试点评审工作委托河南省财政厅组织。

  材料报送时间:2011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丰产路99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联系人:范文亮联系电话:0371-65808021;0371-65808470。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联系。

  联系人:周江波

  联系电话:0371-69690195。

  附件:河南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