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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告

普通 来源:无锡市会计管理网 2011-06-21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告

  一、申报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2、3。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市各有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3号楼809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申报人员的材料请报送所属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

  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3、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4、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一览表

  5、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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