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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参评条件

普通 来源:长沙财政局 2011-06-10

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
湘职改字[1999]24号

各市、州、省直各单位,省各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九九三年制定的《高教等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湘职改字[1993]001号)颁发以后,对于科学评价和不拘一格启用优秀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发挥了较好的激励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本着重业绩、重成果的原则,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重新进行了修订、补充,同时增加了林业、土建等四个专业的破格条件,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破格条件”,从2000年起执行。湘职改字[1993]001号文件所附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的破格参评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

  

  成 果 及 业 绩  专 著、论 文 
教    
授 
1、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 获国家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国家级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3、 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级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 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题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可,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1、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很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 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3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必备条件  1、 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2、 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 


授 
1、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三等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2、 在省(部)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
3、 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4、 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题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成绩显著,或所从事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取得较大突破,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 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 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独立承担过5万字以上部分章节的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2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必备条件  1、 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 




师 
1、 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获省(部)级四等、州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三名。
2、 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省(部)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所指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
3、 直接主持过州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经州市(厅)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承担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专业技术水平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或在教学科研成果开发、转让、推广方面成绩突出,经地(厅)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 直接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程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成绩优异。
5、 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被评为州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独立承担过3万字以上部分章节的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教材编写工作;或独立编写过辅导教材,在校内连续使用两届以上,反映良好),并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省级刊物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年会或省重点课题研讨会上交流过(评上等级)3篇以上论文,其中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必备条件  1、 系统担任过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全面经历或熟悉教学各个环节。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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