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报送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鲁财会〔2010〕46号文件要求填报材料。
2、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报审,需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a、本单位高级会计师岗位设置情况;b、目前有多少人具备此资格;c、是否超过核准岗位的15%。
3、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均属个人档案材料,须使用2004年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12日到会计科领取),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不得使用直接从网上打印的表格。为保证填写质量,本人可暂时下载2009年表格填好草表后到会计科初审合格后,再填写正式表格。
4、《2010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和《2010年度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呈报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用EXCEL制表报数据盘。
5、正式材料收取截止日期11月18日,过期不予办理。电话:0538-6220035-0,联系人:刘岱峰。
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草表(请点击进入>>)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