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按照要求在答题纸中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及座次号等。填写的内容不得超出装订线。
三、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答题,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等涂改用品。
四、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试开始后,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计算器。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监考人员应进行检查,已将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的,应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六、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七、提前交卷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再提前交卷退场,应待考试结束时由监考人员组织退场。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齐试题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不得将试题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