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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关于报送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普通 来源:苏州市财政局 2010-06-17

  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将于6月-7月份进行。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0]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2010]22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评审信息及时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并于7月12-7月16日报送市财政局。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三香路998号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各市(县)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报送。

  联系人:沈健,电话:0512-68615836。

  四、《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查阅或下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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