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会便函〔2O10〕4 号
各盟市财政局,二连浩特、满洲里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为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全国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O10〕6号)文件要求,拟开展一次全国高级会计师人员数量、结构及评审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具体包括会计从业人员基本情况、高级会计师个人信息、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2003——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情况等(详见附件1至4)。
二、有关内容请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精神,认真填写所有调查表格,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速将有关数据报送财政厅会计处。为了便于进行统计、汇总工作,请同时提交上述统计数据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0471—4192062(传真)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010098
附件:
2、高级会计师个人信息调查表
3、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