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中税协《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2012年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2012年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66号(见附件一)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等级注册税务师执业能力,强化等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保证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完整性,中税协将在试点地区开展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中税协通知要求,省税协作为地点地区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所要将中税协及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在2010、2011年度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二、等级年审分为报名、审核、公示和公告中个阶段,自2013年4月1日开始、预计6月底结束。
三、(一)参加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的人员于2012年12月10至2013年3月25日期间完成相应的等级年审培训。2012年等级年审培训在远程继续教育原有40课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必学内容应不少于10学时);其中特级注册税务师还须通过网上英语学习、考试,英语学习无时间要求,课后练习成绩视为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合格;60岁以上的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培训要求与同等级注册税务师相同。(具体内容见《2012年试点地区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办法》附件二)
(二)参加年审的等级注册税务师在通过个会员年度检查时同时使用2011年度个人业绩申报: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个人业绩须达到170.52万元;二级注册税务师个人业绩须达56.84万元;三级注册税务师无业绩要求。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绩为其税务师事务所2011年度经营收入(详情见年审办法,附件二)。
四、20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等级注册税务师须凭个人安全盘登陆系统,填写并提交年审审核表。申请延期年审的须填写延期年审申请表。
特级注册税务师还应同时上传一篇规定格式的专业论文(具体内容见《2012年试点地区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办法》的附件二)
五、2013年5月1日至5月15日税务师事务所通过事务所安全盘(蓝色)对注册税务师个人业绩时行审核,而后将全所的审核表统一提交省税协。
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是进一步提高等级注册税务师执业能力,强化等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保证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完整性,年审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各所要以2011年经营收入为依据,做好业绩划分。团体合作的业绩可拆分,但不得重复计算,个人的业绩要在所内公示;个人业绩之和不得超过全体经营收入总额。
年审工作从开始网上培训、报名到2013年6月底全部结束,时间跨度长,环节层次多,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所要增强时限观念,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好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以确保总体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所在年审工作中遇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和省税协秘书处会员部联系。工作人员靳晶晶,联系电话:0311-88626713。
以下附件因内容较多不再下发纸制文件,各所可在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外网网站()的通知通报中或QQ群共享中直接下载。
附件:
1.关于在试点地区开展2012年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66号)
2.2012年试点地区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办法(包含四个附件)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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