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相关法律
  • 25周年庆
  • 2012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3-21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指定管辖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三)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1.《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366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