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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制度学习之公司能力与公司章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31

  1、公司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它是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范围和内容也和权利能力一致。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体现在公司依法实施的各项活动中,而公司的行为能力由法定代表人实现。

  2、公司章程

  共同订立\部分订立→书面形式→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人员,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对公司内的普通员工不具有约束力。

  修改:有限公司+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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