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其他

经验分享: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的涉税会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15

  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的涉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存在税会差异,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