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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商业零售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01-10

  商业零售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其“库存商品”科目是按含税零售价记载的,其商品零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内反映。“商品进销差价”包括两个内容:A、不含税的进价与不含税的售价之间的差额;B、向消费者(或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

  A、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时,首先要按含税的价格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增值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B、计算出销项税额,将商品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项差价,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调整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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