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 率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货物在本环节的应纳税额+以前环节的已纳税额)/货物在本环节的销售额×100%
二、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
A、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B、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列举货物13%
1、农业产品(植物类: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动物类: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其他动物组织。);
2、食用植物油;
3、自来水;
4、暖气、热水;
5、冷气;
6、煤气;
7、石油液化气;
8、天然气;
9、沼气;
10、居民用煤炭制品;
11、图书、报纸、杂志;
12、饲料;
13、化肥;
14、农药;
15、农膜;
16、农机;
17、食用盐、
18、音像制品;
19、电子出版物;
20、二甲醚。
C、零税率:出口货物
D、其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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