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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律制度学习之合同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12-31

据合同当事人的双方权利、义务分担的不同

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规则,单务合同则否。(2)双务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发生风险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中,出现此种情况时,一律由债务人负担。(3)双务合同中,一方违约,相对方履约,履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单务合同不发生这种后果。

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中有涉及)

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1)无偿合同的注意义务较低,有偿合同则较高;(2)订立有偿合同,行为能力是一个必要条件。而无偿合同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一方则可以不具有行为能力。(3)有偿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比无偿合同撤销权行使要严格。(4)有偿合同涉及善意取得时,善意人可以不返还财产,而无偿合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当返还财产。

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必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代价即可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诺成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二者成立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实践性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涉及法律对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求限制。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则合同不成立;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只是不生效。

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和内容名称

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明确规定其内容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合同法》规定了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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