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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理论概述学习之诉讼时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12-15

  1、经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

  2、法院不会主动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3、一般诉讼时效是2年。

  短期诉讼时效是1年,适用于4种情况: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长期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4、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尽管都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但其性质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属于可由当事人主观意志决定的情况,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属于不由当事人主观意志决定的客观情况。

  (2)发生的时间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诉讼时效开始后的任何时间内,而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3)发生的后果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而诉讼时效中止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只是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于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5、《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1)下列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是存款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请求权,即存款人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例如,甲起诉乙银行,请求银行支付存款利息,但甲的诉讼请求已过,但此时银行如果以甲诉讼时效已过作为自己不支付存款利息的抗辩理由,那么法院不予支持。

  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比如,国债利息。如甲购买5万元的国债,则甲兑付国债的期限,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

  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比如,公司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对未足额出资股东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

  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兜底条款

  (2)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3)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二审提出,法院不支持。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4)未按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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