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民事权利的含义:
(1)对自己来说——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对他人来说——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救济——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民事权利的分类,在2011年教材上增加了4个分类,增加的内容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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