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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学习之——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09-15

  (一)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项目合法)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代理机构、人员有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事务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签协议)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的项目发生了变化;一般是2种情况:

  (1)代理范围发生了增加或者减少,例如单项代理改为综合代理;

  (2)代理内容发生了变化,修改或者补充了协议内容。

  2.注册税务师发生了变化。

  3.因客观原因,延长了完成协议的时间。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分为自然终止和单方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

  单方终止又分为委托方可终止的情形和税务师事务所可终止的情形。

  委托方单方终止:

  1.执业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者解散。

  关键点:事务所或者执业人员出了问题。

  税务师事务所单方终止:

  1.委托人死亡或者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者授意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劝告后仍然不停止违法活动;

  3.委托人提供虚假资料,造成代理错误。

  关键点:委托人出了问题。

  【例题·多选题】(2010试题)委托方(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A.更换法定代表人
  B.实施虚开发票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
  C.不按期支付费用
  D.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
  E.被税务机关查补有偷税行为,并被处以税务行政惩罚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不影响代理行为,选项C可以及时催要相应的费用,选项E可以加强对委托方的税务指导和辅导工作(此时正是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发挥作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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