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打仗一样,要有清醒的认识,用对方法,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在学习税收相关法律的过程中有几个常见误区:
1、怀有一种惧怕心理。总觉着这门课程很难、内容多、很抽象。这就是没上战场就打哆嗦的类型。早晚叛逃。
2、学习方法问题,尤其是做题技巧上。这也就是为什么看书、听课感觉都懂了,一做题就错的原因。怎么复习都比别人费劲。
3、心态不端正。我们的目标是通过考试,取得证书。而不是其他。那么在这个目标指引下,就是为了84分努力。不要死抠难题、偏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有的放矢。实在弄不明白,那是缘分不够,就别强求了。
4、盲目攀比。看到别人学的快了,心里着急。学习不是和别人比,而是和以前的自己比。只要今天比昨天进步了,那就成了。
5、速食心理。现在什么都讲效率。但是想不费劲通过考试,和守株待兔差不多。
6、脑袋不转弯。要把书上的变成自己的,把老师讲的变成自己的。光看不行,要去理解,去理解。
7、把自己想成神人。不要说自己没有时间。我们考试是为了给自己以后变身谋个机会。如果没有时间,那还考什么试啊。
我个人认为,要想通过这门考试,有这样的一个等式:通过=理解+记忆+做题+总结
看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并不容易。
1、理解
记忆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理解了的东西是最容易记住的。利用网络课程学习,阅读教材、听课、做题这三件事是必不可少的。理解实际上是贯穿始终的。
阅读教材放到最前面,一方面在听课前要把教材好好看一下,至少要知道教材上写了什么,有了大致印象之后再去听课。另一方面,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我们也要以教材为依据来进行框架式的复习。
听课,在阅读完教材之后听课,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看书过程中不明白的地方。通过听课,可以帮助学员更快速地理解教材内容。
做题。做题是一定要摆正心态,不为正确率的高低而患得患失,也不要怀有取巧的心理。如果平时就做到试题了,那还叫试题么。
2、记忆
是人都有遗忘规律,除非神人。21天才能养成一个习惯呦,打几个照面就记住的,恭喜你,记忆力太好了。
3、做题
我们说会做题,是通过做题,可以掌握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同时又会根据该题举一反三。把电视换成电脑,把派出所换成税务所……只是简单知道对与错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要知道为什么,这样才能保证以后再接触同样的题目时不会出错。我们做题的过程中,要做一个有心人,将做题时遇到的较好的、较难的、或者做错的题目做一个标记,考试之前抽时间再看一遍。这实际上是给自己一次巩固重点、难点以及查遗补漏的机会。
4、多总结
不管看什么,看多少遍,都要有总结才行。总结是对所学内容的升华,也是日后复习备考的主要材料。试想,马上就要考试了,你会一字不落地看教材或者听课吗?这个时候看总结就行。
总之,学这门课不要太聪明,必须要脚踏实地。首先要把心态摆正,不是背几天就可以轻易通过的,来不得半点虚假。不可有“速食”心理。
自信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回想自己复习的经历,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最后的结果。
如果在考前总是问别人自己能不能过,那就是学魔怔了。干脆把时间用到其他科目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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