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一

2012注税考试税法一预习:税收法律关系概念与特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08-18
  (一)概念 ——了解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种学说及含义: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二)特点——4点(掌握)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例题·单选题】(2009年)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享受较少的权利;(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