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与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经济上的税法公平往往是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人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1)含义: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
(2)这一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许多国家税法在应用这一原则时都作了一定限制。
4.实质课税原则
(1)含义:依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2)意义: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注意选择)。
纳税人借转让定价而减少计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而不是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
【例题·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例题·多选题】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税收法定主义的功能偏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B.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仅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
C.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偷税和避税
D.税收公平主义赋予纳税人既可以要求实体利益上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税收公平的权力
E.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体现的是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正确答案』ABCD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掌握含义并加以应用
6个适用原则 | 含义 | 解析 |
1.法律优位原则 |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关系:法律>法规>规章 |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 —— |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 —— |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 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而程序性问题(如税款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 —— |
【例题·单选题】(2010年)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为标志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主要体现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关系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选项C,法律优位原则在税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选项D,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存在错误的有( )。
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不具有约束力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
E.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正确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