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债权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较少,历年考试中,分值不高,主要涉及选择题。
应熟悉内容: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法律关系
应掌握内容:债的分类;债的保全;债的担保基本原理;债的移转、消灭。
历年考试分值在5分左右。
内容精讲:
第一节 债概述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债的关系包括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不当得利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特征:(1)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2)债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3)债是财产法律关系。
【例题1】下列权能中,( )属于物权和债权共同具有的权能。
A.占有
B.处分
C.给付受领
D.给付请求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和债权的基本权能。物权和债权均属于财产权,不同于人身权,可以依法处分和转让。
二、债的法律关系
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作为债也应当具备法律关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债的要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也称“标的”)。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债的内容是指债 权和债务,债的标的是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在债的内容中,债权的权能包括:(1)给付请求权;(2)给付受领权;(3)债权保护请求权;(4)处分权能。
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债权人请求的是给付,债务人所要做的也是给付,所以给付是债权债务的共同指向。
【例题2】债的标的为( )。
A.特定行为
B.特定行为、物
C.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
D.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其他利益
【答案】A
【解析】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即特定行为。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