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证同志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2、发证时间:2011年1月28日至2月1日,节假日除外。
注: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地 址: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开发区市场街5号)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