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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0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10月28日起发放

普通 来源:盘锦市人事局 2010-11-03

  2010年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10月28日已到,请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1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日上午领取证书!

  一、 注册税务师考试通过人员携带:

  1、 准考证(原件);

  2、 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3、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4、 2张照片(一张一寸、一张两寸,近照)。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事局培训中心(217房间)联系。电话:0427-2827109

  办证时间:周一、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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