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劳务报酬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4-01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不超过20000元部分,税率20%;

  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

  50000以上的部分,税率40%。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