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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外国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2-19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
 股权并购资产并购
 购买股权购买增资先设立再并购先并购再设立
注册资本不会变化原注册资本+增资部分先确定投资总额,再确定注册资本下限
股东变化数量不变数量增加 稀释原股东权益  
债权债务的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原债权债务出售资产的原境内企业
特殊关注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可以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但是该协议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应报送审批机关。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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