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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生产用原材料增值税的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2-02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1)在建工程(例如购建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会计上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在建工程(例如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原材料,会计上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因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造成原材料的损失,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分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用原材料进行债务重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录是: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4)用原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具有商业实质,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不具有商业实质,会计按照成本结转,税法上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具有商业实质:

  借: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如果不具有商业实质:

  借: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原材料为对价,则会计上按照成本结转,税法上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原材料做为合并对价,会计上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税法上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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