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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学习笔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2-12-21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一)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一定期限的股份有限公司。

  (1)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强调“稳定”)。

  3、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注意不包括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强调“人员独立”)。

  4、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且不得有下列情形: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②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③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④因涉嫌犯罪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3)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5、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

  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P164)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提示: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财务指标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5、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己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7、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提示: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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