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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专利权的转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2-29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十四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二、专利权的转让

  1.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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