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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技术合同的内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2-20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则)

  知识点二十二、技术合同的内容

  1.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2.当事人以技术成果向企业出资但未明确约定权属,接受出资的企业可以主张该技术成果归其享有,但是该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

  3.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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