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其他

2012注会考试经济法预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2-01-29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八、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一)产权登记的内容

占有产权登记 (1)出资人名称、住所、出资金额及法定代表人;(2)企业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3)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4)企业实收资本、国有资本;(5)企业投资情况;(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变动产权登记 (1)企业名称改变的;(2)企业组织形式、级次发生变动的;(3)企业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的;(4)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5)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发生变动的其他情形。 
注销产权登记 (1)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2)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产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3)其他需要注销国有资产产权的情形。 

  (二)产权登记的程序

  产权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的产权登记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上一页]   [下一页]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