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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9-16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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