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十二、法律行为分类(了解)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
多方法律行为如:合同、决议等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当然不能生效。
但是,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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