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法律体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9-05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五、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

  我国有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法。

  法律规范由三部分构成(假定、模式和后果)

  法律规范的分类:

  按照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程度不同,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

[上一页]   [下一页]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