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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具体运用:收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08-19

  如果报价过低,可能导致不能按照适用的执业准则执行业务,将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产生不利影响。

  (一)收费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取决于收费报价水平和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让客户了解业务约定条款,特别是确定收费的基础以及在收费报价内所能提供的服务,安排恰当的时间和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执行任务。

  (二)在承接业务时,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工作质量不受损害;使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三)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2.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披露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工作及收费的基础;

  3.实施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由独立第三方复核注册会计师已执行的工作。

  (四)绝对禁止进行的收费项目

  1.注册会计师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

  2.注册会计师为获得客户而支付业务介绍费。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或其他方支付业务介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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