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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第十五章知识点: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10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知识点一、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的界定

  新准则强调必须是债权人作出让步才可定性为债务重组。这里的让步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三)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1)和(2)两种方式;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即混合重组。

  (四)债务重组日的确认

  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般在测试时掌握以下原则来判定债务重组日:

  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抵债的,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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