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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三章知识点: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8-08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知识点六、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1.待执行合同的概念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2.亏损合同的概念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3.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原则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4.待执行合同形成的预计负债的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没有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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