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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结合例子掌握知识:要约和要约邀请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1-06-30

  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学会利用日常生活的小例子来辅助理解有关法理,比单纯的字面理解更能掌握其间精髓。为此,结合学习进度与学友分享所得。

  关于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中,如何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可以结合买房子来加以掌握。

  买房前,如果不是朋友推荐,往往是在看到商家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后,觉得条件适合才会实地查看。到销售地点后,我们会进一步考虑孩子就学是否便利、是否能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居住小区绿化容积率、周边环境等辅助考虑房子的优劣。如果开发商打出“购房便可以入读XX重点小学、50年森林公园居地”等吸引人眼球,促使多笔买卖并以高价完成交易。那么此案例中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许诺的“购房便可以入读XX重点小学、50年森林公园居地”等即使未载入合同,因该允诺对商品房合同订立及价格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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