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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备考指导:城建税

普通 来源:正保博客 2011-03-08

  随着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的临近,新的备考学习期即将拉开帷幕。小编从正保博客搜集、整理了关于注册会计师税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税 对象 税率 说明 
城建税 区分所在地
(适用教育费附加) 
1、市区  7% 所在地确定的特殊情况:
1、受托方代扣代缴,按受托方所在地;
2、流动经营无定所,按缴纳“三税”的经营地  
2、县城、建制镇  5% 
3、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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