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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答疑:城建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1-03-02

  小编将大家在正保会计网校论坛上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答疑问题整理出来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帮助,祝大家学习顺利!

  关于城建税的问题

  问:自2005.1.1起,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里规定,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前面说的是抵免的增值税要记入城建税的计征范围,后面城建税可以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计征不是和前面矛盾了吗?请老师指点。

  答:免抵税额,是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是不能留抵下期的,也是不能退税的,是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的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是出口退税部分抵了内销部分的增值税,是因为一个是应退一个是应交所以抵掉了,但是退税部分对应得城建税不予退还,那么内销部分的增值税应交的城建税就无法抵掉了,所以免抵部分税额需要缴纳城建税。”免抵税额征城建税的理解:

  您这样理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涉及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Y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X+Y

  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与境内出售货物分开的话,企业应该是出口退税和境内缴税同时发生。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是国家给予出口企业的理论退税额,是为了实现企业出口的零税率,这样,国内负担的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材料等的进项税额应该是和免抵退税额大致相等的,即国内负担了多少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国家就退多少税。

  这样,单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该是X+Y,退税税额也是X+Y,这样,借贷是平的。而在实际上,出口货物与境内销售是合并计算的,出口货物负担的进项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这样,在进项税额中就包括了X+Y,这时计算出的期末留抵税额是X。

  若此时,将出口货物与境内销售货物分开核算,进项税额就减少了X+Y,这样,企业境内销售货物需要纳税Y,而国家同时需要给企业退税X+Y。

  这样,企业既要缴税,国家又要退税,双方都不方便,不如,国家少退点,企业就不用缴税了,这样,国家只给企业退X就可以了,企业就不用交税了,这样双方都很方便。而这里面的Y就是免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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