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报名

重庆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起

普通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2013-04-04

  内容摘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4月22日至5月10日(节假日除外)。2013年度考试报名,由考生先自行在网上填报信息,携带相关证书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订书缴费的流程。考生报名登陆《重庆会计之家》()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重庆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定于2013年9月14-20日(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定于10月26-27日。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4月22日至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报名方式

  2013年度考试报名,由考生先自行在网上填报信息,携带相关证书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订书缴费的流程。考生报名登陆《重庆会计之家》()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考试报名系统,由考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由所在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后,考生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

  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我市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具体考试日期、批次由财政部计算机随机编场确定)。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仍实行纸制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方式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六、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575119。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的三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